線上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
歡迎使用「魚活通線上學院」線上課程平台,本「線上課程與服務使用者條款」(以下簡稱「本契約」)指魚活通顧問企業社(以下簡稱「本公司」、「乙方」,公司基本資料詳列如下)授權您於所有連線至本公司網站之網域(https://fishactinf.com/),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消費者(以下稱「甲方」或「您」)。
惟本服務不屬於正規教育、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所提供之服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訂定。
甲方得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三日以上,未完成契約審閱前,請勿點選同意等相關按鍵或啟用、使用帳號或服務。另乙方提供課程之試看/試聽服務,您可透過報名免費課程了解課程資訊、授課方式及教學編排是否符合您的需求,請甲方於完成契約審閱前報名免費課程試聽,如未試聽請勿點選同意相關按鍵或啟用、使用帳號或服務。
當事人條款
立契約書人(以下簡稱「甲方」)
魚活通顧問企業社(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王茂麟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司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77號7樓之4
統一編號:88222013
第一條 本服務之定義
乙方授權甲方於指定之網站系統,使用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但本服務不包括正規教育、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所提供之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訂定之。
第二條 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一、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網站網址:https://fishactinf.com, https://www.skool.com/fishactinf
二、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欲使用本公司數位產品學習者,資格不限。
三、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網站架設及線上課程銷售 (詳見免費試聽) 四、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指定課程乙套(詳第一項網址)及贈送之支援服務數量:隨課贈送之支援服務方案(詳見課程商品說明)、加入Skool 平台之VIP社團資格(有限期)。
第三條 設備規格
乙方應於甲方使用本服務前,明確告知甲方使用本服務前,應具備下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
作業系統:Windows 10、Mac OS 10.13 手機: iOS 14、Android 7 瀏覽器: Chrome 75、Firefox 68 網路速度:光纖網路 2M、行動網路 4G。
甲方連結乙方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乙方所提供者外,應由甲方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甲方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甲方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乙方未事先告知第一項之約定,致甲方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甲方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第四條 契約之成立生效
甲方經由網際網路申請本服務者,於乙方所指定網頁上點選「同意」鍵或類似語意的選項、或在本公司網站進行訂購、付款或消費等相關行為,即表示同意申請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乙方應立即以網站系統,回覆通知甲方利用再次確認機制加以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甲方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成立。
第五條 法定代理人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訂定時,應經甲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契約。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乙方不得據以要求甲方之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第六條 使用期間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之本服務,在課程方案指定的使用期間內,無使用次數之限制。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者,乙方於甲方確認選購服務內容並付款後,將帳號、序號或密碼寄至甲方指定之電子郵件地址。
第七條 授權登入方式
乙方授權甲方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方式如下:
帳號密碼制(乙方生成): 1.帳號密碼組之數目:1組。 2.每組帳號密碼於同一時間之使用權數目:限單一使用者使用。
第八條 擔保授權
乙方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消費者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乙方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消費者無法繼續使用者,乙方應賠償消費者無法使用之損失。未經乙方事前之書面同意,消費者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
第九條 授權使用費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下:
現金交易總價(含營業稅):(參照本公司網域所販售線上課程之最終售價)。
訂立本契約時,乙方以「贈品」為名義,向甲方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返還該贈與物,亦不得向甲方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乙方以贈送教學課程數量、使用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前項「贈品」,其價值之上限為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第十條 付費方式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付款方式包含:經本公司合作之第三方金流公司以銀行/ATM轉帳、信用卡一次付清、信用卡分期付款;或者由甲方與第三人訂定消費者信用貸款契約(以下簡稱消費借貸契約)方式繳納:
(一)為協助甲方取得給付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資金來源,乙方得提供甲方與第三人(以下簡稱貸款機構)訂定消費借貸契約之機會,供甲方自由決定,並由甲方自行辦理訂約事宜。
(二)乙方應將下列約定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聲明已受告知之證明文件;未經乙方告知,甲方得主張該消費借貸契約不生效力: 1. 甲方已充分瞭解與貸款機構訂定消費借貸契約,係指定用途之專案貸款,申貸款項將依甲方指示逕予撥款至乙方指定帳戶。 2. 該消費借貸契約之全部內容(包括利息計算方式、是否有信用保險、保證人之設定或涉入等資訊)。 3. 該貸款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統一編號及其營業所或住居所地址、電話、傳真、網站網址、電子郵件地址、消費爭議服務專線電話號碼。 4. 辦理消費貸款,經核准七日內得隨時不附任何理由以書面通知乙方及貸款機構解除或終止該筆消費借貸契約。 5. 終止或解除契約辦理退費時,乙方除貸款機構依消費借貸契約得收取之費用外,不得請求額外收取費用。6. 乙方如有歇業、停業等無法繼續提供服務之情形時,甲方得主張遞延(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無法提供,於檢附催告乙方之存證信函或其他得證明乙方已無法繼續提供服務之佐證,向貸款機構申請止付乙方未提供服務部分之貸款餘額。但乙方已有提供履約保障者,不在此限。7. 如終止或解除本契約,消費借貸契約亦同時終止或解除。惟本契約之終止或解除,乙方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所致者,貸款機構得逕向甲方收取乙方已提供服務之分期款。
甲方已充分瞭解並知悉辦理消費者信用貸款所需遵守之約定;所為消費貸款如有消費糾紛或爭議,將影響個人日後信貸聲譽。
第十一條 本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一經開通及登入平台即已受領全數課程內容,百分之百使用服務,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五款規定,應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解除權之適用。
第十二條 授權使用原則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甲方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乙方並得通知甲方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 (一) 甲方蓄意散布干擾乙方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二) 甲方在乙方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甲方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乙方通知甲方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乙方得通知甲方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乙方依前二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應按比例返還甲方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但乙方得於返還金額中扣除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第十三條 甲方之義務
甲方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按時給付之義務,並對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繳納之義務。 甲方對於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甲方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甲方依本契約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乙方請求更正。如因甲方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四條 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利用甲方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行為,推定為甲方之行為。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發現甲方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應立即通知對方。經甲方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乙方應立即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甲方更換其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第十五條 服務品質
乙方應提供具有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乙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立即更正或修復。乙方負有維護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與更正確認之責。經甲方通知或乙方知悉內容錯誤,除於網站公告錯誤內容外,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且乙方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甲方得通知乙方逕行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拒絕,乙方並應按比例返還甲方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第十六條 智慧財產權
甲方應尊重與本服務有關之所有智慧財產權,非經智慧財產權人事前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本契約授權以外之其他方式加以利用。 甲方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依法賠償智慧財產權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十七條 乙方保密義務
乙方因提供本服務而知悉或持有甲方之學習紀錄或其他個人資料,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甲方請求查詢或第三人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請求查詢者外,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人揭露。
第十八條 乙方不保證甲方使用本服務之學習成效。
第十九條 暫停服務之處理
乙方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乙方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七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甲方。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個人資料之保護
乙方因提供本服務得蒐集、處理及利用甲方之學習紀錄或其他個人資料,對於甲方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取得甲方事前之書面同意,並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本契約目的之必要範圍,且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乙方不得將甲方個人資料為本契約目的必要範圍外之利用,並不得將甲方個人資料於乙方之關係企業之不同法人間流通。
第二十一條 契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三十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乙方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甲方不同意第一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乙方主張終止契約。乙方應按比例返還甲方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第二十二條 終止契約與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拒絕。契約終止後,乙方應依雙方擇定之方式,結算、撥付或收取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一)契約生效後7日內,如尚未開通課程並以帳號密碼登入平台,應全額返還本服務授權使用費。
退款流程 1.聯繫客服(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提出退款申請。 2.提交退款申請時,需提供購買憑證及相關說明。 3.收到完整資料後七個工作日內處理退款申請。
(二) 契約生效後逾7日或已開通課程並以帳號密碼登入平台後,始終止本契約,本服務授權使用費全額不予退還。
本契約所定按比例返還甲方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情形,如甲方已開通課程並以帳號密碼登入平台,即係100%使用本服務,故無可退還之金額。
第二十三條 申訴權利
乙方未提供客服電話,甲方對於乙方所提供之本服務,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訴,乙方應自接獲甲方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第二十四條 準據法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約定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第二十五條 契約之附件
有關本契約之廣告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前項廣告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甲方之適用。本契約成立時,本契約得提供甲方下載、列印儲存送。
第二十六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